消防隊員在演示消防自救式呼吸器的使用方法。趙昀早報資料
在上海全市眾多的20年以上房齡老式高層住宅中,將陸續配備包括“消防自救式呼吸器”在內的消防設施和裝具,以便幫助居民在火災發生時有效逃生。日前,市公安局在答復市政協委員的提案時透露了這一信息。
在2010年“11·15”特大火災發生后,高層建筑火災的逃生問題備受關注。今年兩會期間,市政協委員張國恩、徐家華、張民權等遞交了聯名提案,建議有關部門在現有及規劃新建的居民住宅樓、辦公商務樓(資料、團購、論壇)及醫院、商場等公共場所,特別是各類高層建筑物時,根據建筑規劃的人居比例,配置一定數量的防毒保護面具,用于事故時逃生自救。
聯名的政協委員在提案中提出,目前的法律法規除了對高層旅館有配備防煙面具的規定,對其他建筑和場所均無規定,一些建筑即便配有相關器具也往往因疏于保養而無法正常使用。然而,在火災發生后,逃生者如果沒有防護面具,往往在短短的幾秒鐘之內就會出現眼睛流淚、頭暈目眩、呼吸困難等癥狀,一般走不了兩三層,就會窒息,即使臨時用濕毛巾捂住口鼻,眼睛仍然會被煙霧刺激、無法睜開。而有統計報告顯示,火災中因缺氧窒息和中毒死亡的,占總數的72.5%。
針對這份提案,日前市公安局答復時表示,將以落實市、區(縣)兩 政府消防實事項目為契機,在全市20年以上房齡高層住宅中增配包括“消防自救式呼吸器”在內的消防設施和裝具,并逐步建立長效機制,力爭早日全面普及。同時在日常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,將鼓勵引導居民住宅、人員密集場所、辦公樓等建筑物配置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。此外,市公安局還將提請市政府相關部門予以支持,在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時,就配置消防逃生自救器材等方面給予建議。